多家法院为何援引一部不存在的法律 乌龙法规频现之谜
2026-04-22 HaiPress
多家法院为何援引一部不存在的法律!今年年初,四川巴塘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因现有印章使用年限久、章体磨损严重、印记模糊,发布了更换新印章的公告。三个月后,上级中院提醒其对外发布的内容援引了不存在的法律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
媒体梳理发现,2019年以来,全国已有超过十个省份的三十多家检察院和法院在发布的印章启用或更换公告中,援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或“《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这两种法规均未出台或施行。
这一现象暴露出涉事地方工作人员法律专业素养不足,不仅无法识别不存在的法规,工作方式及作风也存在问题,从网上复制粘贴而不加以核实。这也说明印章管理体系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明晰、统一。
现行有效的全国性印章管理法律法规主要有1951年公安部发布的《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1999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以及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电子印章管理办法》。
与上述两个“乌龙法规”相似的是2002年公安部发布的《印章治安管理办法(草案)》和2018年公安部发布的《印章业治安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但二者都未正式实施。频发的“误引”或许也是对印章管理法制化建设的一次提醒。
司法机关发布的每一份公告都事关司法公信力。如果一个司法机关搞错了基本信息,不仅机构之间会相互引用,也会对公众造成误导。司法的权威和法治的威严恰恰是由无数这样的“小事”累积而成。
这个乌龙最早可以追溯到2019年,当时生成式人工智能还未普及,错误很可能是人犯下的。如今,AI技术日新月异,网络上AI生成的内容越来越多,其中一些本不存在的资料文件混杂其中,是否会引发更多类似的问题?此前AI编造法律、文件、数据等就曾多次引发过乌龙事件。就在前不久,AI“投毒”隐蔽产业链被曝光,这给网络信息池的纯净度带来了更大挑战。
在AI深度融入人类社会的时代,针对“援引不存在的法规”这样的乌龙事件,需要进一步的预防性思维。无论是引用网络资料还是AI生成作品,最后的把关者还得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