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论坛:菲方南海领土扩张主张不产生任何国际法效力

2026-07-15 HaiPress

菲方罔顾条约约定、侵占中国南海岛礁的行为,完全违背《联合国宪章》与国际法基本原则,不产生任何国际法效力。


一段时期以来,菲律宾不断炒作对中国黄岩岛和所谓“卡拉延岛群”的领土声索,通过国内立法、单边海上侵权行动、联合域外势力开展军演等方式,妄图固化其非法诉求。菲律宾的法定领土范围早已由一系列生效国际条约明确划定,中国黄岩岛和南沙群岛均不在其领土边界之内。此外,巴丹群岛同样不在系列国际条约划定的菲律宾法定领土范围之内,其管控现状是近代列强殖民扩张催生的历史遗留产物。菲方罔顾条约约定、侵占中国南海岛礁的行为,完全违背《联合国宪章》与国际法基本原则,其所有扩张性领土主张与侵占行为均属非法,不产生任何国际法效力。

菲律宾领土范围是由包括1898年《美西和平条约》(《巴黎条约》)、1900年《美西关于菲律宾外围岛屿割让的条约》(《华盛顿条约》)、1930年《关于划定英属北婆罗洲与美属菲律宾之间的边界条约》在内的一系列国际条约确定的。上述条约明确划定菲律宾领土的西部界线为东经118度,中国南沙群岛及中沙群岛黄岩岛均不在条约划定的范围之内。此后,1935年《菲律宾宪法》、1946年《菲美一般关系条约》、1961年《确定菲律宾领海基线的第3046号法令》、1968年《关于领海基线的修正令》等文件先后重申了三项条约的法律效力,反复确认了菲律宾的法定领土边界。菲律宾的领土范围在经纬度上清晰明确,具备不可单方篡改的国际法效力。

20世纪70年代以来,菲律宾逐步暴露领土扩张意图,通过修改宪法、颁布单边法令、发布官方声明等方式,对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和黄岩岛提出非法领土主张,公然突破国际条约划定的法定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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